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省级网上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字〔2016〕5号)及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相关规定,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远程办理,提升网上服务水平,现就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内容及渠道
自2016年11月7日起,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向我委报送的行政许可、政府内部审批和行政确认事项,除涉密项目外均可通过网络在线申报。
网上申报渠道有三个: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heb.gov.cn)、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hbdrc.gov.cn)和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网上业务协同办公平台(http://10.254.65.7)。不同类别事项根据监管要求不同,选择相对应的申报渠道。
二、网上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
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省级网上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本委职责范围内的省级核准、备案投资项目,以及作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投资项目审批(具体事项名称见附件1),必须在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取得项目代码后,再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登记赋码。项目单位登陆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填录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信息。平台对填录信息预审通过后,将为申报项目赋予一个项目代码,该代码作为该项目在平台中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已经从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代码的项目,进行后续环节审批申报时,不需要重复登记赋码。项目单位通过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打印出赋码后的项目登记单,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同报至我委。
2.在线申报。所申报项目取得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予的项目代码后,项目单位即可通过该平台上传申报文档材料,在线提交申请。
3.需要补正的事项,项目单位可通过平台补充提交需补正的申报材料。
(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在线申报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也可登陆河北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提交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属于投资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平台将自动跳转到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单位按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操作程序即可完成项目申报。
(三)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网上业务协同办公平台申报
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可通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网上业务协同办公平台的行政审批系统,向我委提交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属于投资建设类项目的,应事先通过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后,再进行申报。
(四)对因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单位,也可到我委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进行申报。
(五)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进度、要求补正、办理结果等情况将通过本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投资建设类项目的办理情况,也将同时反馈到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单位可登陆查询。
(六)各单位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时,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同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网上申请提交的同时,应将申请事项的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报送至本委政务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在线申报,是提升审批效能、推行公开透明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要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专人负责,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网上申报渠道,积极抓好落实,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服务申请人。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于11月4日前,将确定的负责人员名单报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各单位在项目办理过程遇有问题,欢迎及时向我委反馈,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宏声 夏添 0311-88600538
技术支持: 张海鹏 0311-88615047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市(县)发展改革委(局)网上申报工作负责人员名单
3.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申报流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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